星期一, 十月 30, 2006

There Is Someone Inside Me

这两天周末过的生活真是乱七八糟。
每天晚上到了半夜三更两三点还没有睡意,到了第二天下午两三点钟才起床,起床了就一直在家里待着,以各种稀奇古怪的姿势赖在电脑前面,除了出去吃饭之外。边开着QQ潜水,边在网上到处溜达。播放器里放着Eminem的歌,“My tea's gone cold, I'm wondering why I got out of bed at all ,the morning rain cloggs up my window and I can't see at all ,And even if I could it'd all be gray, but your picture on my wall ,it reminds me that it's not so bad, it's not so bad …………”我就想,这样作,意义何在呢?就好像上次我活捉了一只超大的蟑螂,它还会飞,我就把它装在一只矿泉水瓶子里面,然后发现一个星期之后它还活着,我就把它放了出来,然后兴高采烈地把这件事告诉路路。路路打了一个汗的表情,然后说,这样做意义何在呢?我想我现在可以说,它的意义就在它本身,但是它本身是没有任何意义的。
啧啧,荒谬吧。希望你没看出来我在强词夺理……
我想说的其实是,我赖在电脑前,一边觉得腿上有一个地方很痒。我一边挠挠一边想什么蚊子这么厉害能活到现在而且飞上11楼……啧啧摇头一番,然后就感到手上有点粘乎乎,拿起来一看,我操,是血!(突然想起来任达华演的“羔羊医生”,里面李灿森觉得痒痒就挠了挠,然后发现从自己身体上抓下来一把血肉,一捏都从手指间冒出来=。=|||)
低头看了看,腿上有个伤,貌似擦的,已经稍微结疤了,又被我挠破了。再仔细检查下,还有好几处呢。……仔细回想了下,俺这段时间人模狗样的出入高级写字楼过着伪白领生活,下班之后就在外面吃个饭就回家了,哪有机会在自己身上搞出这些东东呀?…………
有一件事情是这样的,其实也很简单,那就是有一天在床上醒来发现自己脚上还穿着鞋呢……我也不知道要对谁说:
你用我的身体去梦游也就算了,不过上床的时候记得脱鞋呀,你应该不会梦游的时候帮我洗床单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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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文字纯属YY,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并深表同情

1 条评论:

匿名 说...

血肉!恐怖!只会在梦游的时候画幅中国地图,哈哈!